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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3.6万食品经营户按信用分级
2015-09-10 13:35:26 来源:渤海早报

渤海早报讯

据《沈阳晚报》报道,吃到嘴里的食物到底安不安全,市民如何买到放心食品?7月16日下午,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沈阳召开全省食品流通监管现场经验交流工作会议,针对辽宁省食品经营者(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标准工作和食品批发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对沈阳市皇姑区明廉食品安全示范街和中国食品城进行了考察。

据了解,沈阳市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中开展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市民可通过查看商铺内摆放的信用等级标识进行消费。根据食品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资格、食品质量、索证索票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方面的信用信息和日常巡查监管记录等,市食药监局制定出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等级分类标准。将食品经营主体分为规范守信主体(A级)、一般守信主体(B级)、失信主体(C级)和严重失信主体(D级)。

目前,沈阳市共有食品流通监管经营户36067户。其中A级4926户,B级27821户,C级3289户,D级31户。通过在公示板上向社会公示不同颜色的信用等级标识,让消费者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状况、信用等级一目了然,可以直观地根据“标识颜色”进行选择性消费。同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信用等级每年将重新评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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