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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食品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
2012-12-07 11:00:00 来源:西安日报

近日,据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了解到,西安市针对职能部门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工商、质监、农委、商务、公安、食品药监等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效能监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重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明确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得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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