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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手惩失信 让涉企合同不再执行难
2017-08-03 16:25:42 来源:三晋都市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而信用是法治经济的基石。失信只会造成运行成本增加,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秩序混乱,效率和质量低下。而在现实中,相当一部分案件因债务人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而进入法院执行程序。涉企合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在执行阶段不能及时得到兑现,也就是打了“法律白条”,就会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甚至倒闭,由此引发的社会经济矛盾将严重影响营商环境。

为此,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由山西省高院牵头开展“涉企合同执行难”专项行动,行动已于今年5月启动,目前进入第二阶段。6月23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山西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西省高院副院长朱明介绍,此次专项行动重点要解决三个突出问题:一是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外界干扰执行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二是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三是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暂时终结执行,发现有财产后再恢复执行。总之,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实现债权人的权益,不能让失信者因失信行为受益。通过开展“涉企合同执行难”专项行动,让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及时兑现权益,使涉企合同案件“执行不难”成为常态,使企业营商环境得到明显优化。

山西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方剑锋在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透露,为达到这一目标,山西省各级法院执行部门都已加强了与工商、公安、银行、国土、住建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工作配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联合惩戒系统,以最快速度查人找物,冻结划扣,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天罗地网,让“老赖”无处藏身。

建设网络查控系统方面,目前,山西省135家法院全部实现了与最高法院执行查控网络的对接,并与山西省内175家地方性银行实现“点对点”的专线连接,通过最高法院的“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可以与全国3400多家银行以及公安部、交通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实现联网,查询涉企合同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4类16项信息。今年1-5月份,山西省共使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案件37487件,涉及被执行人(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他)共48872人,查询金额629.37亿元,冻结金额6.19亿元。山西省高院要求,到今年9月底,山西省各级法院要与当地不动产登记、公安、证券、工商等具有财产管理信息部门建立专网连接,做到对被执行人所有财产的“一网打尽”,尽快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在山西省不留死角,高效运转。

完善联合惩戒系统方面,山西省各级法院执行部门对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抗拒执行或规避执行的涉企合同被执行人,按法定程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及时推送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和“信用山西”进行联合惩戒,构建山西省范围全方位全领域的联合惩戒失信网络体系,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山西省有75137名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仅今年就新录入失信被执行人144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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