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信用知识 > 正文
    
不得不看!哪些失信金融机构将进入“黑名单”?
2017-08-22 08:58:57 来源:中宏网

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8月18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涉金融黑名单的数据来源和标准。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目前,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已经筛选完成,已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予以公布,并推送给21个部门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对于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孟玮重点介绍三方面进展:

一是关于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加快推进涉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净化金融生态环境,规范金融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发改委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涉金融领域的失信“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

近期,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涉金融黑名单的数据来源和标准。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目前,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已经筛选完成,已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予以公布,并推送给21个部门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涉金融黑名单按照失信类型,分为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非法集资名单和其他严重违法名单等三类子名单。已公布的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合计约300个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其中仅涉嫌恶意逃废债的严重失信债务人合计涉案金额就达62亿元。后续,将加快涉金融黑名单长效机制建设,定期发布涉金融失信人名单相关信息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同时,也将深入开展涉金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向有关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推送涉金融失信人信息,共同开展失信行为治理和失信风险防范工作,并将地方政府在涉金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情况纳入城市信用监测指标,进一步促进金融活动参与者守法守信,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是开展房地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近日,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31个部门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在房地产领域开发经营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管理企业等相关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实施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融资、暂停资质证书评审、市场和行业禁入等37项惩戒措施。

三是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截至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约35亿条。“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专区建设取得新进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公示系统、售电公司市场注册、钢铁煤炭去产能、煤炭合法合规产能、煤炭产能过剩风险预警、重点污染单位污染排放监督等6个公示专区上线运行。

 

信用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