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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情况
2017-12-04 09:57:11 来源:中国工商报

通过有效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手段,构建对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最近几年,山东省工商局通过贯彻工商总局与有关部委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积极推进落实《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激励)的实施意见》,强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应用,取得明显成效,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达51.3万条。在列入记录中,因未按时年报而被列入的为26.6万户,不按规定公示有关信息的为340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1万户,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为2.4万户。这些信息全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对社会的公示和部门间的共享。目前,被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受到其他部门限制或约束的案例越来越多。这些失信企业在贷款融资、公司上市、评选劳模、出国签证、工程招标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的影响力和震慑力越来越大。
同时,山东省工商局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将被其他监管部门列为失信当事人的企业,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目前已公示全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145件,依法对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任职限制;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全省统一的制度化信息协作机制,实施股权冻结1.49万户,对2400名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予以任职限制。全省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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