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一家水产企业因超期未执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随后,其在海关的信用评级也从一般认证企业降为一般信用企业,同时进出口行为受到了海关的严密监管。
近日,舟山海关联合市信用办、法院、国税等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式开展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失信企业信息通过信用中国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动态更新,各有关部门即时纳入日常管理,依照相关规定对失信企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失信者一处失信,将处处受限。
记者了解到,海关认定的失信企业包括走私犯罪或者走私行为、一年内多次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拖欠应缴税款和应缴罚没款项、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失实且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被海关依法暂停从事报关业务、涉嫌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且拒不配合海关进行调查、假借海关或其他企业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弄虚作假伪造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形。
目前,舟山海关已对外公示了10余家海关失信企业名单,接收并处置了来自其他部门的29家失信企业信息,对4家企业予以降级处理,另有25家企业被列入高风险关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