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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大数据
2018-06-20 09:44:42 来源:大公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推动中国步入大数据时代,这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契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在于构建新的信用秩序,而构建新的信用秩序应着力于顶层制度设计。当今社会,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推动中国步入大数据时代,这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契机。

经济增长新常态需要新信用

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特别是互联网使得世界变得扁平,数据信息可以瞬间及达,尽快建立中国的信用体系迫在眉睫。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和信用记录的缺失日益激化,如何解决这对矛盾已刻不容缓。

整个世界乃至我国经过多年的大数据信用的建设和运营,集点大数据信用从中摸索出自己的大数据信用商业模式。目前已经建成了以政府采购交易行为系统为核心的企业征信及评级系统,建立了“政府采购大数据信用网”及“政府采购信用查app”,为我国政府采购领域提供诚信查询、失信调查、数据分析及等多方位服务。

但是,正如国内很多大数据专家提到的那样,目前由于数据标准、数据内容、数据及时性以及大数据技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大数据信用的建设仍处在一个关键时期,亦存在诸多的问题急需解决,这也到时我国的大数据信用工作落实实施仍需要加大改进力度。

当前国家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三证合一”等措施,初步构建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格局,但在管理上仍无法满足国家治理、市场发展的切实需求。制定社会信用法将有利于在法律层面规范社会信用信息范围,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分类监管的顶层设计,进一步规范征信活动,进一步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共通。

当前,信用状况差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薄弱环节,已成为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因素。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作用在于,记录社会主体信用状况,信用体系可以充分调动市场自身的力量净化环境,降低发展成本,降低发展风险,弘扬信用文化。我国正在构建信用体系,以信任为链接,为整个社会效率的提升打下基础。

以当前大金融环境而言,加快市场经济效率能有效提升社会效率。大数据结合人工智能相比传统手段来说,其最核心的优势就是快。快速分析,快速测算,快速调整,快速决定,由此极大提高了商业效率以及客户体验。大数据的便利无处不在。这种来自于底层的技术推动力,能够帮助顶层设计克服掉诸多障碍,助力政策落地,提高整体社会效率。

不难想象,未来社会,信用将成为硬通货,而诚信体系建设正是基于信用建设的,其对社会效率的提升将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信用评估关键在大数据

互联网的发展要求企业信用则必须要经历一次彻底的改变,才能加速我国市场化商业诚信和社会化诚信的进程,要实现转变,则首先对网络公开信息进行搜集,打通各个“信息孤岛”。

由于信用的维度拓宽从而推动评估维度的多元化,不仅从财务数据、金融数据、历史信息这些传统角度还需要增加管理数据、行为数据、效率数据等多个信用评级维度,这样才能做到相对科学并且有效评估预测企业的信用风险,最终为社会提供良好的信用评级服务体系。

首先,从传统的过度单纯依托金融体系数据向行业中的企业行为数据进行改变;其次,评估机构本身也要实施多元化。从央行一家向细分领域的各类企业共同参与转变;最后,应用场景应该多元化。通过市场化不断推动信用产品和应用场景的创新,最大限度的发挥信用杠杆的价值和作用。

信用靠数据,从理论上来说,企业的的每次交易行为都会在无形中成为对企业信用的一种表达,除了熟知的金融信贷行为,还包括商业行为、社会行为和社交行为等。

那么,大数据如何在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关键作用?以互联网金融为例,其参与客户、产品形态、交易方式以及业务流程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传统的信用体系显然已经无法满足新常态背景下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

目前,征信体系中有几亿“陌生人”的存在,导致这些小微弱势群体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也催发了消费金融市场的爆发式增长。从长期来看,构建一套基于普惠理念的覆盖全民的诚信评估体系迫在眉睫,那这些“陌生人”就需要必要的大数据。

信用深度依赖数据。人们的每次行为都会在无形中成为对个人信用的一种表达,除了金融信贷,还包括商业行为、社会行为和社交行为等。

大数据助推信用体系建设

如今在互联网化的金融背景下,个人信贷记录较少、开放仍有不足,商业、社会、社交行为数据几乎成为理性放贷支撑的基础。但截至目前,数据孤岛问题广泛存在,未来数据整合和共享将还有很长的一段路需要走。

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正在推进之中,首要工作就是建立实名制,在这当中统一的信用代码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信用代码制度的发展遇到了哪些问题,这一制度对预防和监督腐败,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请看中国透视。

经过20多年的发展,组织机构代码已经成为在中国内地合法注册的3000多万企业、组织和机构必须拥有的身份证明。这些组织机构的基本信息已经全部录入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的数据库,并且实现每天更新。

目前虽然已经有近40各部门和领域在使用这个数据库,但各部门之间信息系统的连接仍然不是特别通畅。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主任顾迎建认为,中国信用体系建设必须要建立政府层面的大数据概念。

而中国之大,部门之多,要整合这些数据并非易事。目前最主要的困难源自部门化和属地化的管理。其中属地化的瓶颈更难突破。他建议把管理权下放的同时,要把数据的知情权上收,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有效的监督。

因此要推动立法,把信息的采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应用都一揽子确定下来。虽然这种立法的形式已经成为国际惯例,但我国现有的多部门多层次的管理的情况下做起来的难度很大,但由于其发挥的基础性作用,相关的法律不能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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