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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开始申报
2013-07-19 15:15:40 来源:陕西日报

7月17日,记者从省中小企业局获悉,根据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今年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开始申报。
  据了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税须具备七个硬条件。经政府授权部门同意,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事)业法人,另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备案、且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担保业务收费不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50%;有两年以上的可持续发展经历,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为工业、农业、商贸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以上,单笔800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50%以上;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总额的10%,且平均单笔担保责任金额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放大比例不低于3倍,且代偿额占担保资金比例不超过2%;接受所在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按要求向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担保业务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
  申请免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需提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记表》,经审计的最近1年完整财务年度的财务报告等。本次申报为2012年会计年度数据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电子版申报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同时,各地市中小企业局和地方税务局,将组织好本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税申报受理和汇总工作,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中小企业局和省地方税务局。(记者:乔佳妮  实习生: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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