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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2019-01-10 08:58:10 来源:青海日报

青海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启动以来,各地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双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支持实体经济战略挂钩,创新推出信用普惠、村级信用共同体、贫困户信用创评及信用修复重建、诚信宣传教育等举措,持续推进信用户、村、乡(镇)、县创建,逐步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市场主体创评覆盖面。

充分发挥信用桥梁作用,大力推行信用贷款投放,全省89%的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创评省级信用县10家、信用乡170个、信用村2039个、信用户49.6万户。全省新增9个省级信用县、114个信用乡(镇)、1030个信用村和28.58万信用户。贫困信用户、信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评达到12.56万户、633家。2017年以来创新开展贫困户信用修复1956户,向1637户信用得到修复的贫困户发放“530”信用贷款5543.84万元。

借助信用+担保(抵押、质押)+信贷等金融支农支牧模式,全省农牧民、贫困户及各类农村经济组织实现融资2153.29亿元,有效缓解了三农融资难、贷款难问题。2017年全省搭建的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暨惠农金融服务平台,已收录1257个信用村、30.61万户信用户信息,借助平台贷款品种,办理农户线上申贷4630笔。全省信用户不良贷款率较2012年末降低了5.49个百分点。

今年海东市平安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和刚察县、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等6个县(区)被评为省级信用县(区),全省信用资源得到有效整合,诚信氛围日渐浓厚,诚信意识渐入人心,村民道德素质明显提升、村容村貌不断改善,农牧区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农牧区金融服务水平显著增强,为全省推进一优两高战略和诚信青海建设发挥了重要基础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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