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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耐火材料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2-12-07 11:00:00 来源: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各会员单位:

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于2011年2月11日联合下发《关于公布第六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函【2011】1号),正式批准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开展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行业信用意识,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建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保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依据国办法(2007)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由协会拟制的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总体方案,已经商务部、国资委批准。根据中国耐材协会五届八次常务理事会的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国耐火材料行业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信用评价组织机构

1、成立中国耐材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

主任:田学光   徐殿利

成员:王守彬  李红霞  冯运生  刘伟  王柏成  路济民  武本有  魏同

2、中国耐材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主任:徐殿利(兼)   副主任:陈建雄

成员:靳亲国  赵海鑫  张继明  姚令春  王永寿

王朝阳  柴俊兰  孙鹤菲  魏雨宝

二、参评企业范围和申报条件

1、参评企业范围:

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3)未参加过其他行业协会、商会信用评价活动的企业。

三、时间安排

1、自通知之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为企业申报时间;

2、2011年6月1日至7月31日,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完成《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

3、2011年8月上旬,行业专家组初审及信评委审核;

4、2011年8月中、下旬,评价结果公示;

5、2011年9月公布最终评价结果,报商务部、国资委备案,颁发牌匾、证书进行宣传推介。

四、申报程序

申报中国耐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单位,可直接进入中国耐材之窗网首页“中国耐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专栏(中国耐材之窗网址:www.fm086.com),阅读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专栏”中有关申请耐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要求,下载并填写《耐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传真(同时邮寄)至协会信评部(协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协会信箱:acri1990@126.com.企业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见信用等级评价专栏页面上“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寄给协会信评部(协会办公室)。

五、评价程序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会按照有关要求和其它行业的例行做法委托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依据企业信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撰写《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信评部组织专家工作组对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提交的《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提交信评委审核。《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经信评委批准后,信评部将评价结果在中国耐材之窗网、“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及其他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并接受政策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评价费用

所有申请参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单位,报名获准后需交纳费用10000元。按照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的统一规定,该项收费用于专家评审费、第三方评价机构费用、公示费、证牌工本费等。此后每年复查收取费用4000元。

申评单位在邮寄申报意向书的同时将有关费用汇至中国耐材行业协会

户  名: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东四北支行

帐  号:190101040006039

七、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

联系人:陈建雄   010-65280622(13910303762)

郭向前    01-65285180(传真)

邮  编:100711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四十六号院红楼593室

附件:中国耐材协会企业信用评价报名表

 

                                                           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

                                                               201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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