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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司法局四项举措 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0-06-17 09:58:34 来源:盐城市司法局官网

今年以来,盐城市司法局通过加强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应用、完善监管机制、突出宣传引导等四项举措,积极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法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为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机构和法律工作者建立诚信档案,将奖惩信息、违规违纪行为记录在案,并及时在“盐城司法行政网”、“信用盐城”等网站上公示,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查询。

二是强化信息应用。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为契机,将系统内信用信息纳入全市信息一体化建设平台,积极推进信用平台信息的共享共用。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一方面对申请的4个审批事项、9个证明事项实行“信用承诺制”,鼓励法律服务组织和个人向社会主动作出承诺,支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承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一方面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按照“你承诺,我审批,你失信,我撤销”的原则,推进信用承诺制建设。

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强化“信用+监管”联动,建立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将信用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并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建立分级监管机制,结合信用档案,对于存有信用污点的相对人加强教育引导,实行重点监管,重点防控,促进法律服务队伍依法诚信服务,营造诚信法治环境。截至目前,公示了5家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的行政处罚信息。

四是突出宣传引导。积极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开展信用宣传,弘扬诚信文化,普及信用知识,传播信用理念。综合运用培训、行政提示、行政约谈等方式,对系统内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信用指导和规范;充分利用市政务服务窗口,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时,通过发放诚信教育读本、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广泛开展信用知识教育,提高行政相对人诚信意识;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以更严格的标准对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公证员的从业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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