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版《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引导、鼓励建筑市场主体增强诚信意识,提高市场竞争力。
《管理办法》具有四大亮点。
亮点一:优化了信用考核等级
信用等级由原来的A、B、C、D四个等级调整为AAA、AA、A、B、C、D六个等级, 将A级数量中排名前10%(含)的列入AAA级,A级数量中排名前10%—30%(含)的列入AA级,进一步优化了等级划分,更有利于调动企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便于进行差异化监管。
亮点二:建立 了“黑名单”制度
建立了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明确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六种情形,并通过平度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向社会公开。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管理期限为1年,期限届满自动移出名单。对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并可通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亮点三:明确了良好和不良行为标准
为让市场主体更直观清楚地了解信用考核加、扣分事项,《管理办法》对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事项以表格形式进行了细化明确。良好行为事项进一步明确了奖项名称、颁奖单位、加分值,提高了工程业绩类和建筑领域重量级国家类奖项加分分值。不良行为事项主要对部分相近条款内容进行了合并,对一些不符合新要求新规定的条款进行了调整删减,对未报建筑市场统计月报、季报导致扣分的条款设置扣分上限等。
亮点四:放宽了良好行为信息认定时限
以往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良好行为认定工作集中在年底最后一个月,部分企业获得的奖项、表彰等良好行为,因时间问题梳理汇总不全面,导致企业良好行为信息没能纳入信用考核系统。为避免此类情况,有效缓解企业年底扎堆申报良好行为加分问题,《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市场良好行为信息,自发生或文件发布起应在3个月内完成申报,并录入信用考核系统,逾期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