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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不合规商品房预售将被联合惩戒
2020-09-04 09:30:44 来源: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资讯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近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事宜通知》,来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合法权益。  

在本次 《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事宜通知》中规定 ,对销售已抵押的商品房时应按以下要求办理:

(1)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销售现场显要位置公示抵押情况,不得销售已抵押或抵押范围内的房屋。

(2)金融机构负责监管抵押借款全部用于项目建设,设定抵押的项目需撤销抵押方可申办预售许可,取得许可后进行销售。

(3)现房销售不得销售抵押范围内的房屋,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抵押房屋,并在销售进程中明确告知意向购买人抵押情况。

以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应按以下要求办理:金融部门必须要求提供已网签并完成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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