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联合惩戒 > 正文
    
通州区劳动监察部门打出失信联合惩戒“组合拳”
2020-09-18 10:01:00 来源:通州区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对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通州区在近年来的实践中,完善了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2020年春节前曝光欠薪典型案例2件,2020年1-3季度将7家涉案企业和行为人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向社会公布涉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5起,社会反响很大。失信联合惩戒“组合拳”让失信人或失信单位处处受限、步步困难,督促不诚信的人或单位及时履行义务,营造用人单位不能欠、不愿欠、不敢欠的氛围。

下一步,通州区劳动监察部门将加大失信联合惩戒落实力度,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用人单位及行为人依法向社会公布,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及时列入,并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信用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