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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积极落实“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
2020-09-24 09:48:27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为有效震慑涉税违法行为,发挥失信惩戒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三到位”积极推动税收“黑名单”及联合惩戒作用。2020年1—8月份,共对7户企业进行“黑名单”违法信息公布,营造更加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公布到位,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自实行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以来,该局严格按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文件要求,及时上报符合惩戒标准的案件,将重大偷逃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同时,认真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整理工作,提高录入和公布数据的质量,明确职责,理清责任,对每月信息进行核对与上报,及时对案件信息进行跟踪,对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一旦符合公布标准,及时对外公布。

落实到位,加强部门内外联动。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加强与辖区税务局纳服、征管等部门的信息传递,将对符合公布条件的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判为D级,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缩短纳税评估周期。同时加强外部联系,将对外公布的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信息推送给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对其实施阻止出境、信贷受限等一系列联合惩戒措施。

宣传到位,扩大预警防范效应。首先在局内组织干部开展“黑名单”政策学习,确保一线税收稽查人员能够深入理解新办法的内容,以便在日常检查中能够灵活应用,并向纳税人做详细的宣讲。其次加强对纳税人缴费人税收“黑名单”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展宣传途径,丰富宣传内容,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的契机,积极向纳税人广泛宣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相关政策内容,提高公众知晓度与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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