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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申请低保将受失信惩戒
2020-10-20 09:46:34 来源:中国江西网

记者获悉,近日,省民政厅修订印发了《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基本原则、申请及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标准、监督检查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规程》提高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家庭金融资产标准,由“人均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12倍”提高为“总额不超过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含)”。同时,增加了豁免情形和排斥情形,其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状况存在规定情形的,可视为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审核确认时视情予以豁免;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存在规定情形的,被赡养、抚养、扶养家庭原则上不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规程》还增加了停保公示程序,对停保家庭进行不少于半年的停保公示;完善了近亲属备案与回避制度,在备案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回避的内容;并增加失信惩戒,针对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的,可以对其实施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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