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来自省发改委的消息,为进一步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城市信用运用,提高城市治理水平,要求各地进一步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其中明确提出,济南市、烟台市、济宁市、德州市、新泰市等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要继续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指导,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争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根据要求,各市要不断创新信用信息应用服务,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机制,拓展守信激励领域,创新信用应用场景,加快推出一批门槛低、群众认知度高、感知度高、参与度高的“信易+”产品,不断丰富信用惠民惠企措施,为守信主体提供行政审批、交通出行、医院诊疗、图书借阅等便利优惠,提升信用体系建设获得感。
同时,要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持续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落实失信政府机构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等失信问题的政府机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积极构建政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务诚信主题教育活动,从源头上减少失信问题的发生,不断提升政务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各市要不断加大诚信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诚信文化建设,充分挖掘齐鲁文化诚信内涵,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深入挖掘诚信典型,进行典型宣传,加强失信案例披露,持续做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案例上报工作。鼓励各市积极举办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