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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守信联合激励 失信联合惩戒
2020-11-18 09:18:48 来源:西安日报资讯

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构建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通过与西安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网格化监管和服务体系。通过房源信息发布、房源核验、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等措施,强化住房租赁交易安全,实现住房租赁交易全流程监管。利用住房租赁管理平台大数据指导租金评估、监测租赁市场、完善租赁政策。

建立平台信息审核和住房租赁信息发布制度。对申请进入平台发布租赁信息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真实有效身份进行审查、登记,建立档案,定期核实更新,对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建立住房租赁信息发布制度,制定住房租赁信息发布规则和审核标准,要求企业在平台展示的房屋图片与实际相符,并明码标价;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推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积极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制度,住房租赁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住房租赁合同通过西安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保障住房租赁相关方合法权益,承租人可以持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各类经营主体和个人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和财政奖补政策。

建立住房租赁信用管理体系。在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中,建立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等各类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强化住房租赁信用管理,定期公布住房租赁经营主体信用信息,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提供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住房租赁企业应在监管合作银行开立我市唯一的企业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分账核算专款专用,避免恶意克扣押金、随意挪用租金行为,保障租赁双方的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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