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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黑名单”联合惩戒 让失信者无处遁形
2020-11-24 11:09:24 来源:潇湘晨报

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深化税务体制改革、加强监管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市税务部门坚决查处和打击偷逃骗税的违法行为,将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企业和个人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加大公布力度,并推送至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有力推动了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和企业良性发展。

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制度,是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渠道,对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并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的统称,它为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内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构建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框架发挥着重要作用。

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后,这些纳税人及直接责任人的名单已被公开,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这些纳税人在发票领用、办理退税等事项上受到严格限制;纳税评估的周期缩短,资料审核更加严格;并被列为各级税务机关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如果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纳税信用等级D级保留两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为A级;在通过相关渠道通报有关部门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这些纳税人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为扩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影响力,市税务局通过开展专题宣传,向纳税人发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措施》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等,以及贴心制作的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问答,进一步扩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相关知识普及和预警防范,让纳税人了解依法纳税的重要性,自觉依法纳税,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不断推进税务信用体系的建设。

今年以来,市税务稽查部门采取各项措施不断强化打虚打骗打黑工作,并加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开及宣传力度,累计在门户网站公布“黑名单”案件80件,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79户,占比98.8%;涉及税款6770万元,涉及骗取出口退税1户,占比1.2%,涉及税款105万元。通过这一制度的深入开展,我市税务部门在营造良好市场信用环境建设上又向前迈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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