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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动工时限再压缩!惠州试行分阶段施工许可
2020-12-10 10:19:20 来源:腾讯新闻

为进一步简化房屋建筑工程审批流程,日前,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试行《关于优化实施建筑工程项目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报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措施将以承诺制的方式分阶段办理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压缩企业拿地到动工间的时限,提升项目落地建设效率,进一步助力惠州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

项目施工许可分段办理,压缩企业动工时限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一个项目可以开工建设的“绿卡”。

关注项目工程审批建设流程可知,企业从拿地到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依法动工建设通常有一段等待时间,结合项目较高额的投资强度,企业无法进场施工周期的长短也直接影响着企业的项目建设成本。

“新的《通知》主要也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由于项目前期的土地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不涉及到建筑主体,分阶段将更有效地助力企业把这个空闲周期用起来。”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流程优化将有效的加快项目建设启动速度,提高项目的资金利用效率。

《通知》显示,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自主灵活选择分二个或者一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尽早进场施工。

分段不分工,项目施工单位需须承诺为同一家企业

具体到如何办理该项业务内容?记者注意到,《通知》要求申请分阶段办理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的建设单位需申请承诺制审批。

《通知》称,企业需承诺报建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为同一个单位。此外对于周边相邻区域有建筑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安全鉴定和变形监测的《地下工程施工周边相邻区环境首次调查报告》和《地下工程施工周边相邻区环境变形初始值测量报告》。

针对项目施工报建的规划和用地手续办理,《通知》要求办理“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阶段施工许可的建设单位需要提供规划条件批文,设计图纸和建设方案稳定的承诺;而办理工程主体阶段或者整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则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用地手续层面,企业拥有划拨决定书、不动产权证、政府投资项目用地权属清晰无争议说明、政府投资项目农转用手续等文件中的其中一项材料,都可作为办理施工报建证明或施工许可证和用地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针对企业实施承诺容缺机制的同时,为强化项目监管还提出建设单位申领施工报建证明或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交承诺书,承诺一个月内补齐容缺材料。

实施联合惩戒,整改不合规可撤销施工许可证

企业提前动工,项目工程监管如何有序施行?《通知》对此强化约束,提出将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和实施联合惩戒机制。

《通知》内容显示,对于以承诺制办理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报建的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实施事后监管。一旦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不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现场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

对于在检查过程中项目出现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住建主管部门撤销其施工报建证明或施工许可证。存在违法建设的情况则启动行政处罚流程,对违法建设部分提请行政处罚。

此外该《通知》还提出,对于虚假承诺、不履行承诺、违反承诺或违法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将其失信行为录入惠州市信用信息平台,纳入信用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链接: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1、项目建设单位在“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申请并通过预审后,在办事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根据资料,办事窗口将当场制作受理通知或者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3、住建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报建证明》或《施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示《惠州市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报建承诺书》。

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一次告知申请人原因或需要完善的内容。

4、项目建设单位申领施工报建证明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告知承诺书,承诺在取得施工报建证明或施工许可证一个月内补齐符合要求的可容缺材料。为进一步简化房屋建筑工程审批流程,日前,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试行《关于优化实施建筑工程项目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报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措施将以承诺制的方式分阶段办理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压缩企业拿地到动工间的时限,提升项目落地建设效率,进一步助力惠州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

项目施工许可分段办理,压缩企业动工时限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一个项目可以开工建设的“绿卡”。

关注项目工程审批建设流程可知,企业从拿地到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依法动工建设通常有一段等待时间,结合项目较高额的投资强度,企业无法进场施工周期的长短也直接影响着企业的项目建设成本。

“新的《通知》主要也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由于项目前期的土地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不涉及到建筑主体,分阶段将更有效地助力企业把这个空闲周期用起来。”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流程优化将有效的加快项目建设启动速度,提高项目的资金利用效率。

《通知》显示,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自主灵活选择分二个或者一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尽早进场施工。

分段不分工,项目施工单位需须承诺为同一家企业

具体到如何办理该项业务内容?记者注意到,《通知》要求申请分阶段办理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的建设单位需申请承诺制审批。

《通知》称,企业需承诺报建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为同一个单位。此外对于周边相邻区域有建筑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安全鉴定和变形监测的《地下工程施工周边相邻区环境首次调查报告》和《地下工程施工周边相邻区环境变形初始值测量报告》。

针对项目施工报建的规划和用地手续办理,《通知》要求办理“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阶段施工许可的建设单位需要提供规划条件批文,设计图纸和建设方案稳定的承诺;而办理工程主体阶段或者整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则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用地手续层面,企业拥有划拨决定书、不动产权证、政府投资项目用地权属清晰无争议说明、政府投资项目农转用手续等文件中的其中一项材料,都可作为办理施工报建证明或施工许可证和用地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针对企业实施承诺容缺机制的同时,为强化项目监管还提出建设单位申领施工报建证明或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交承诺书,承诺一个月内补齐容缺材料。

实施联合惩戒,整改不合规可撤销施工许可证

企业提前动工,项目工程监管如何有序施行?《通知》对此强化约束,提出将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和实施联合惩戒机制。

《通知》内容显示,对于以承诺制办理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报建的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实施事后监管。一旦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不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现场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

对于在检查过程中项目出现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住建主管部门撤销其施工报建证明或施工许可证。存在违法建设的情况则启动行政处罚流程,对违法建设部分提请行政处罚。

此外该《通知》还提出,对于虚假承诺、不履行承诺、违反承诺或违法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将其失信行为录入惠州市信用信息平台,纳入信用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链接: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1、项目建设单位在“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申请并通过预审后,在办事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根据资料,办事窗口将当场制作受理通知或者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3、住建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报建证明》或《施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示《惠州市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报建承诺书》。

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一次告知申请人原因或需要完善的内容。

4、项目建设单位申领施工报建证明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告知承诺书,承诺在取得施工报建证明或施工许可证一个月内补齐符合要求的可容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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