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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法院助力“六稳”“六保”典型案例(三)——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
2020-12-15 10:41: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基本案情

栾某某申请执行江苏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某商务宾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江苏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某商务宾馆有限公司支付栾某某租金36000元,并同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江苏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某商务宾馆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栾某某向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5日立案执行。

执行情况

本案立案执行后,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多次网络查控,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江苏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某商务宾馆有限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过程中,虽多次与两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但两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以公司停止经营为由,拒不履行本案还款义务。2020年4月24日,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江苏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某商务宾馆有限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两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表示愿意与本案申请执行人栾某某就本案进行沟通调解,并申请法院解除对其公司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后经多次协商,双方于2020年6月5日达成和解协议,两公司于当日支付部分款项,并经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对两公司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尾款两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许某申请执行陈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基本案情

许某申请执行陈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302民特35号裁定书,裁定陈某某支付许某欠款35000元。裁定生效后,陈某某未主动履行义务,许某向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3日立案执行。

执行情况

本案立案执行后,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多次网络查控,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陈某某银行存款5000余元,除此之外,其名下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本案承办人多次与陈某某取得联系,但陈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迟还款,拒不履行本案还款义务。2020年5月13日,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陈某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许某取得联系,双方私下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承诺按月支付本案款项,并以其所有的车辆提供担保。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因本案履行期限较长,暂时撤回对本案的强制执行申请,并申请解除对陈某某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屏蔽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典型意义

执行过程中,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有利于进一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有效缓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而且通过加大信用惩戒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对于执行过程中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虽未主动履行但有积极履行意愿、主动提供担保、与案件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屏蔽失信、解除限制高消费等信用修复措施,不仅是维护被执行人利益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必然要求。上述案件中,正是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有效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而且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及时对被执行人信用进行修复,也保证了被执行人的正常生活需要,促进了案件的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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