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好万好,不如健康好”。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的人越来越重视身体健康。在此趋势下,营养师大行其道。营养师作为一种新型热门职业,也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追捧,甚至被描述为未来发展的“钻石职业”。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营养师培训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然而,个别培训机构为赚取暴利,进行了夸大、虚假的广告宣传,误导了消费者。近日,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就执结了这样一批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这批案中,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被告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打着某事业单位的旗号,在未经人社部门批准或认可的情况下,在辽宁本溪地区大肆进行“营养师”招生宣传及培训。许多学员误信其“全国通用”、“具有国际型、权威性和专业性”、“全国营养师人才库统一推荐就业”、“金牌教师授课”等夸大宣传,每人交纳了3000余元的培训费,参加了该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举办的培训。
学员们虽在短期培训后获取了该中心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但在进行应聘时,均被应聘单位告知该证书不予承认。在向本溪市劳动技能鉴定中心咨询后得知,该中心并未获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在招生宣传中过于夸大其举办的培训和所发证书的价值及作用,误导了学员的教育消费行为。
得知被误导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41名学员们来到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提起了民事诉讼。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如数返还原告营养师培训费。判决生效后,被告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未履行给付义务。41名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标的总金额为14万余元。
为及时兑现41名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平山区法院执行局立即派出执行干警查找被执行人名下各项财产。
虽然被告地处北京,且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以各种理由企图躲避执行,执行难度较大,但为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平山区法院的执行干警们还是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前后数次赴北京开展执行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多方搜查,执行干警终于在某银行查到被执行人留有的账户信息,于是果断依法将其账户冻结,并通过银行所留登记信息致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某,告知其账户已被依法冻结,他本人也已被限制高消费,并对不履行法定给付义务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释法明理。经多次工作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某才同意分批次将欠款打入法定账户,执行干警对该批案件执行款进行了全部扣划,并及时将执行款向申请人进行了返还。
至此,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到位。该批案件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助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力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