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联合惩戒 > 正文
    
保护农民工权益 薛城对欠薪者实施联合惩戒
2021-01-04 11:05:05 来源:海报新闻

岁末年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为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群体满额足月的领到劳动报酬、安稳过年。薛城区坚持源头治理、全程监管、防治结合、标本兼治,通过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制度,启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等措施,全链条治理欠薪问题。

近日,薛城区又出重拳,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施联合惩,进一步处罚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稳固夯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12月22日,枣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枣信用办[2020]19号),对薛城区依法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枣庄正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据悉,2020年1月21日,枣庄市正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包枣庄市源鑫铁路储运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中,王松等9名农民工到薛城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6万元。经查,该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2020年6月18日,薛城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枣庄正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按要求改正。

该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薛城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移交公安办理。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鲁人社字[2018]3号),薛城区人社局依法将该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纳入全市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受到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的联合惩戒。对于欠薪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

“用人单位首次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期限为1年,自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若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且自列入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欠薪情形的,将由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决定将其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用人单位未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列入期间再次发生欠薪情形的,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薛城区人社部门负责人介绍道。

信用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