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联合惩戒 > 正文
    
停业整顿!泰安9家企业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被联合惩戒
2021-02-04 10:03:18 来源:齐鲁壹点

为全面落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2月3日,泰安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现公开曝光一批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行为的典型案例。

对下列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对部分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同时通报所在地公安机关。

泰安中泰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进口冷链食品不分区贮存,不实行专柜销售,不实行专人销售。

泰安市泰山区绍胜海鲜店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未索证索票。

泰安市泰山区老程海参店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未录入“山东冷链”管理系统。

泰安市泰山区晓凤水产店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未索证索票。

泰安市优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进口冷链食品不分区贮存,不实行专柜销售,不实行专人销售,未录入“山东冷链”管理系统。

新泰市宏源冠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进口冷冻带趾猪脚,未录入“山东冷链”管理系统。

新泰市亿甲食品销售中心销售进口牛前腿骨、牛腰椎骨、牛后腿骨、猪六分体等冷链食品,未录入“山东冷链”管理系统。

泰安正坤置业有限公司金盛大酒店采购进口冻巴沙鱼未落实报备制度,未录入“山东冷链”管理系统。

泰安市徂汶景区化马湾乡荣国蔬菜店销售进口“冻煮北方长额头虾”未落实报备制度,未落实“三专”管理制度,未录入“山东冷链”管理系统。

泰安市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不提前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系统、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实行专柜和专人销售、不亮码销售、销售无“冷链三证”,以及不执行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用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