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联合惩戒 > 正文
    
工信部对传统汽车生产一致性违规企业作出处理
2021-02-07 12:02:52 来源:封面新闻

2月4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近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约谈了前期监督检查中存在违规问题的24家传统汽车生产企业,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此前,工信部曾通报,在载货汽车、专用车、挂车、乘用车等4个类别的传统汽车产品监督检查中,共有24家企业的24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其中,在传统乘用车领域共涉及3家企业的3个车型产品,涉及内后视镜、座椅头枕、液压制动软管等生产企业名称与《公告》备案参数不一致,不符合《公告》管理要求。3家企业分别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由工信部制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显示,车辆生产企业是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和完善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保证车辆产品一致性,即保证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产品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批准的车辆产品、用于试验的车辆样品、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车辆上传信息中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一致。

此次,工信部约谈24家传统汽车生产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严格按照《公告》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告》管理规定,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对违规企业依法予以撤销或暂停违规产品《公告》、暂停新产品申报、暂停合格证电子信息上传等行政处理,并将违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后续重点监管对象。

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重点针对货车非法改装生产、“大吨小标”、危险品运输车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实施联合惩戒,切实保障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

信用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