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大   中  小
推动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市卫健委今年打算这样做
2021-03-19 11:31:50 来源:濠滨网

为构建科学规范的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创新监管理念、健全监管制度,不断提升医疗卫生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近日,市卫健委出台了《2021年全市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要点》明确,根据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别创新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今年,市卫健委将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推进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发挥信用正向激励作用,对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发挥诚信缺失治理震慑作用,对信用状况一般的市场主体,执行常规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

同时,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加强对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完善以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规范做好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认定、惩戒等管理工作。

依托多元化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信用监管模块,推进卫生健康各业务条线之间社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对卫生健康社会信用状况进行监测与分析。

聚焦民生热点,以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大型巡查、护理院和体检机构专项整治为依托,开展公立医疗机构、护理院、体检中心等重点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将评价结果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绩效评价等工作相衔接,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加大信用通报力度。

依托我市打击非法行医综合管理系统,完善非法行医名单数据库,并实行分级监管制度。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于两次以上非法行医者再次发现非法行医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在沪通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动态更新、实时共享两地非法行医名单,协同开展非法医疗行为记录、公示和预警工作。

建立并实行医学科研诚信信用记录制度。制定出台我市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作为评估、评审科研项目及成果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对卫生系统医学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诚信行为提出具体要求,对其予以监督。

提升医疗单位科研诚信自律意识,市卫健委直属医疗单位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科研诚信监管制度,建立完善诚信信用管理制度,举报人保护制度、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制度等,加强对科研诚信建设的领导、组织和管理,提升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科研成果质效。

信用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