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长江张家港段内河船涉海运输行为,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张家港海事局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江苏海事局关于打击内河船涉海运输违法行为工作要求,强化监管力度,优化治理机制,严厉打击内河船涉海运输违法行为,确保了长江张家港段连续两年无内河涉海运输砂石船装卸作业,锚地、停泊区无内河涉海砂石运输船锚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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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提高认识,加强工作部署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江苏海事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打击长江江苏段内河船涉海运输违法行为工作方案》。针对长江张家港段实际,联合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印发打击长江张家港段内河船涉海运输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要求,提升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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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提前谋划,抓牢源头管理
推动地方政府4次专题组织会议,会商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区取消后砂石保供问题,明确码头接卸的要求,确定“本地保供、就近分流、分类设置”原则,自备接卸砂石的码头控制在5000吨级以下,重点工程机制砂在特定码头上下,从物理上形成“小码头无法接靠,大码头不予接靠”的格局,消除砂石码头为内河涉海砂石运输船舶作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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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铆紧管理链,紧盯关键环节
抓好“大船、码头、小船”和“船舶、港口、货主”两条管理链,从砂石来源、船舶轨迹、码头作业等关键环节,加强码头和船舶生产作业监督管理。督促码头建立信息报告机制,建立健全船舶运输砂料的登记制度,逐笔记录大船卸货和小船分流台账。督促码头严格遵守《关于严厉打击长江江苏段内河船涉海运输违法行为的通告》要求,加强砂石来源证明、船舶AIS轨迹证明核查,不得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船舶安排装卸作业。海事部门加强对靠泊作业船舶监督检查和码头作业台账、有关单证检查,确保各项规定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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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立体巡航,加强动态管控
针对涉海运输内河船关闭AIS、利用夜色航行掩护等逃避监管的现象,该局深入分析总结砂石运输船舶活动规律,明确重点监管对象,严防涉海砂石运输内河船舶在锚地、停泊区停泊。
运用船舶智能监控与指挥平台信息比对、行政检查系统信息核查、CCTV和船讯网轨迹查询、无人机夜间巡航等方式加强信息收集与研判,形成“水、陆、空”三位一体的“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全过程监控”的巡航机制。
及时对重点监管船舶进行标注,对可疑的内河船出动海巡艇加强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过境内河涉海运输船舶,不留其辖区锚泊、装卸作业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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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联合执法,推动综合治理
主动协调地方政府、交通、公安,加强联合检查力度,对涉嫌无证驾驶的违法人员移送公安部门,保持查处涉海运输内河船舶违法行为的联合打击高压态势。同时及时将处罚情况录入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治理联动平台,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交通运输部门等通报,从源头上加强船舶、船员、航运公司管理,完善内河船舶涉海运输监管机制。
2020年以来,累计查获过境涉海运输内河船舶13艘次,罚款金额100余万元,船员记分46分,实施行政扣押2起,移送公安部门6人,通报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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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推动辖区涉砂码头单位主动签订不为内河涉海运输船舶、无合法砂石来源证明、无AIS轨迹证据等船舶装卸作业的《信用承诺书》,并接受主管部门的信用管理措施。积极推进内河船涉海运输违法行为的信用管理,对发现的涉海运输内河船违法行为,及时按规定将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从业单位、人员和船舶纳入黄、黑名单管理,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下一步,张家港海事局将持续保持打击内河船舶涉海运输高压态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积极打造内河船舶涉海运输治理严管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