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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应急局:建设诚信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021-05-25 10:33:26 来源:胶东在线

诚信体系建设是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烟台市应急局始终高度重视安全审查诚信体系建设,将其作为褒奖守法诚信行为、惩戒违法失信行为的重要举措,及早出台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惩戒机制,完善落实工作制度,倒逼企业守法诚信生产经营,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建立机制、完善措施。2017年7月,联合市发改委等25个部门(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烟台实际,在全省较早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出台“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依法暂停审批其新的重大项目申报”等25项具体措施,把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存在无证生产、发生事故等10种失信行为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明确了联合惩戒对象、具体措施、责任部门、联合惩戒的具体实施方式等内容。

明确程序、规范操作。根据有关规定,先后出台《安全生产行为失信惩戒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程序》《安全生产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实施细则》,对信息采集与提交、信息发布、信息移出、对“红黑名单”管理企业的监管等方面逐步予以明确,方便了有关单位甄别、汇总、上报信息。2020年2月,在总结以往工作基础上,联合市发改委,接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任务、措施,创新安全生产监管理念、监管制度、监管方式,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严格标准、公开惩戒。坚持月公开制度,对应列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的单位逐月汇总并在部门网站上公开;把相关信息推送给市发改委,由其审核同意后在信用烟台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及时把符合规定的单位信息报送省里。坚持“七天双公示”制度,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产生后的七日内分别在部门网站上公示,并推送给信用烟台网站。诚信体系建设启动以来,先后把16家对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或进行联合惩戒管理;公开行政许可信息35454条、行政处罚信息531条,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反响,“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已经建成、效果正在显现。

及时更新、便民便企。对已列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的单位,严格时限管理,到期后经企业申请、依法依规逐级审核同意后,及时退出“黑名单”、解除联合惩戒措施;对已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到期后或符合有关条件经企业申请后,也及时依程序撤下。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安全生产信用查询、无事故证明开具服务,截至目前共提供信息查询、出具书面证明2000余家次。应企业要求,在信用烟台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开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累计上传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2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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