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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年末前开通
2014-01-22 11:03:42 来源:新文化报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臧忠生介绍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情况,省工商局副局长管德华、关景富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八大改革

  足不出户 网上可申请电子营业执照

  近年来,省工商局全面推行“资本零首付、登记零收费、准入零障碍”三零服务,仅去年一年就为市场主体直接节省各项费用5791万元。自2012年8月开始探索市场主体登记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推行先照后证等改革措施,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29.3万户,同比增长32.6%,高于全国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创近五年来最大增幅。

  据介绍,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主要包括8个方面:

  1.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另有规定外,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对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再限制公司股东的首期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等。

  3.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

  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允许符合条件的住宅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

  4.实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

  将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市场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其登记备案事项变化情况、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供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由市场主体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实行经营异常目录制度

  工商部门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三年未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工商部门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黑名单”。

  6.推行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以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为基础,建立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平台。市场主体可以足不出户,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网上提交申请登记材料,工商部门予以核发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目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置的前置审批事项大约有260余项,许可事项过多、审批周期过长已经日益成为制约市场主体快速准入、健康发展的瓶颈。改革后,除必须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余一律变为后置。申请人先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后,再到有关部门办理许可审批手续。

  8.建立权责一致的后续监管体系

  实行先照后证后,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依照行业管理分工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监管职能,对主管行业承担起一管到底的监管责任,形成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工作安排

  改革方案正征求各方面意见

  为顺利推进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按照省政府要求,省工商局已经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并确定抓好以下5个方面重点工作。

  1.制定改革方案及配套办法

  目前,省工商局已经完成实施《吉林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初稿的起草工作,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拟于2月末前报省政府,经批准后正式出台。

  同时,立足我省实际,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研究起草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等配套办法,拟于4月末前完成并提交省政府审议。

  2.业务系统升级2月末完成

  修订后的《公司法》即将于今年3月1日实施,届时将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这对工商部门现有登记业务系统和登记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省工商局正在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培训,加快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预计于2月末全面完成,为注册资本认缴制度顺利推行做好准备。

  3.建设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建立以工商部门经济户籍库为基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企业的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许可审批、监督管理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市场主体因违法行为受到一个部门行政处罚的,其他部门应视违法行为的关联性对其许可业务进行限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机制。

  目前,正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规范,筹建我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做好各种信用信息的核对、采集和整理工作,确保信息公示及时、完整、准确。

  4.推广电子营业执照

  按照国家改革安排,全国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将由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开发,预计年内上线试运行,并逐步向全部市场主体推开。

  省工商局将积极做好前期资金、技术等各方面准备工作,同步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宣传推广,争取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理解、认同和支持。

  5.建设窗口标准化体系

  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完善窗口设置,简化办照环节,提高登记效率,全面推行“一审一核”、一次性告知,从市场主体需要出发,提供专业化、精细化、人性化的登记注册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的实惠与便利。

  ■热点解读

  “严”有5个层次

  记者:工商登记改革遵循“宽进严管”的原则,请问这个“严”字体现在哪些地方?

  管德华: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后,为做到放而不乱,必须实行“严管”。这个“严”字主要体现在信用管理上,具体来说就是“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其中包含5个层次的含义。

  第一,在全国工商登记注册系统,只要在一个地方违法了,在其他地方登记注册的时候也会受到相应限制;

  第二,在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不仅是登记注册,有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和违反商标、广告、直销等法律法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在其他地方也会受到限制或不同程度的重点监管;

  第三,在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协同管理上,只要被一个部门列入“黑名单”或异常名录,其他部门也会相应采取限制性措施,加强监管;

  第四,是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一个企业如果在一个地方违法,相关的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都会给予关注,其经营活动的开展也会受到相应制约;

  第五,是与之打交道的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一个失信企业必将在市场中失去立足之地,最终所淘汰。

  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年末前开通

  记者:发布会上提到,要构建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请介绍一下这个平台的具体情况。另外,这个平台搭建起来以后能否有效解决个别企业诚信意识缺失的问题?

  管德华: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主要是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的手段,将原来单一的部门监督转变为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监督。目前,我们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平台前期筹建工作,预计今年9月末前建设工作能够基本完成,年末前正式开通。在此之前,将通过临时过渡平台公示市场主体登记基本信息,以满足3月1日开始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的需要。

  目前,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失信成本太低,发生违法行为往往罚款了事,对企业来说无关痛痒。信用公示平台完善后,凡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的企业,将会在评先选优、金融信贷、招标投标等各个领域受到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局面。我相信随着信用公示平台开通和诚信体系日益完善,个别企业诚信缺失的现象会越来越少。

  记者:先照后证是很多人非常关注的改革措施,现在有些人理解为“先照后证使办照变得容易了,拿到执照就可以经营”,请问这种理解正确吗?

  关景富: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经营项目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所谓一般经营项目,就是不需要任何部门审批就可以自主从事的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则是经许可审批方可从事的经营项目。因此,营业执照(出生证)虽然拿了,并不一定就能开业经营,如果从事的是许可经营项目,必须取得许可审批后方可经营。否则,相关许可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目前,我省已经有1.6万户企业成为先照后证的受益者,拿到执照后可以开始进行前期准备,同时办理各种许可证件,平均能够节省3到5个月的时间,极大提高了创业效率。(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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