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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5-03-13 09:24:31 来源: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第十一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函【2014】1号)的要求,中国皮革协会被批准为全国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参与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要求,中国皮革协会加快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培育企业信用品牌,建立定期发布制度。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

本着企业自愿申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二、受理范围

评价范围:皮革、毛皮、皮革和毛皮服装、鞋靴、箱包皮具、皮革和制鞋机械、皮革五金、鞋用材料和皮革化工等制造企业;专业市场、专业店等商贸流通企业

三、等级划分

信用等级分为三等五级,从高到底分别为AAA,AA,A,B和C,根据情况可扩展至BBB、BB、CCC、CC等级别,等级有效期为3年。

四、申报时间

2015年3月5日至2015年5月31日

五、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六、评价程序

1、企业申报

企业登录中国皮革网等级认定频道(http://djrd.chinaleather.org/),下载《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制造类)》(见附件2)或《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市场类)》(见附件3),如实填写电子版申报书,并发送至mrh@chinaleather.org电子邮箱。

2、资格初审

中国皮革协会对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必要时可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对申报材料不齐的企业限期补充材料。初审通过后,申报企业按照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按序目装订成册报送中国皮革协会,同时将评审费用汇至中国皮革协会指定账户。

3、第三方评审

中国皮革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后,把参评企业申报材料提交签约第三方评价机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依据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模型,按评分细则逐项评价打分,出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初评结果。

4、专家评审

中国皮革协会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初评结果进行评审,确定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

5、网上公示

中国皮革协会将拟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在中国皮革网、中国市场秩序网、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商务信用平台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6、终审备案

公示结束后,中国皮革协会对符合标准条件的企业,决定授予相应等级称号,并在评价结果发布10个工作日内,将评价结果报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备案。

7、年度复评

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参评企业每年年底向中国皮革协会报送当年信用信息,中国皮革协会组织专家进行年度复评,并向参评企业出具年度复评报告。

8、复审备案

年度复评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报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备案,并在上述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示。

9、重新申报

为维持信用等级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参评企业在有效期满后,应提前3个月重新提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中国皮革协会按上述程序,对参评企业信用等级进行重新评价。

七、颁证授牌

拟定于2015年9月1日在上海召开的中国皮革协会七届五次理事会扩大会议上为首批荣获信用等级称号的企业颁证授牌。

八、费用

每家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审费(含第三方评审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和资料费等)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复评不再收取费用,但不包含因需实地核实相关材料所发生费用。信用评价费用收支接受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监督审查。

九、结果应用

1、中国皮革协会对信用好的企业在会员级别晋级、品牌推选等方面予以优先权;优先推荐其参与政府、部队和援外采购、国内外名企代工等合作;积极为企业争取在信贷、检验检疫、监管、品牌评优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和措施;中国皮革协会通过各类活动、微信微博和中国皮革网予以宣传。

2、评价结果将纳入全国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查询系统(中英文),并在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3、评价结果将刊登在商务部和国资委主办的《中国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并向驻外经商参处、驻华使馆和相关行业协会等发放。

4、评价结果在中国商务信用平台上发布并查询,并通过中国商务信用平台的新浪、搜狐和腾讯官方微博同时发布。

5、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将被赋予唯一的信用二维码,通过移动终端可随时随地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附件1:《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制造类)》

附件3:《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市场类)》

 

收款人:中国皮革协会

开户行:北京市工商银行东四支行

帐 号:0200004109014450660

联系人:马瑞华 张 雷

电 话:010-65132303 65286467 13811139669

传 真:010-85110167

电 邮:mrh@chinaleather.org

地 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2座708室(100044)

 

欢迎关注中国皮革协会官方微信,了解活动进程。

  中国皮革协会

  2015年3月3日

 

 

  

    点击下载【20150303关于开展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29号文)完整版】文件

    点击下载【附件1: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文件

    点击下载【附件2: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初评申报书【2015年】(制造类)】文件

    点击下载【附件3: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初评申报书【2015年】(市场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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